一、進出口資質審批辦理流程:
1、到商務局申請備案,7天後領取《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》;
2、到所屬區縣工商局變更經營範圍,增加“貨物進出口、技術進出口、代理進出口”,同時到所屬區縣公安局指定的地點申刻報關專用章,當天領取;
3、到所屬區縣管轄海關辦理備案登記的相關手續,7天後領取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》;
4、到省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理注冊備案登記,7天後領取《自理報撿單位備案登記證書》;
5、向中國電子口岸申請聯合審批,約10天後取得入網許可,購IC卡、讀卡器、操作係統,從而成為中國電子口岸正式會員;
二、進出口審批所需材料:
1、營業執照正副本;
2、公章、法人章;
3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;
4、銀行開戶核準通知書;
5、公司章程;
6、公司注冊地址、名稱英文譯音;
7、公司法人、財務主管、海關辦事人的身份證的複印件,聯係電話;
8、公司固定電話、傳真、郵箱地址。
三、辦理進出口權必須備案的五個相關部門:
1、省級商務局:取得進出口資質;
2、進入海關係統,取得海關進出口代碼,以備進出口報關時調用。
3、省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:取得檢疫備案代碼,進出口報關時必須提供;
4、中國電子口岸:該係統將海關、檢疫、外管局和國稅等幾個部門的數據進行聯網,進口付匯及出口申請核銷單、收匯和退稅時所用;
5、省級外匯管理局:取得外匯帳戶開立許可,並出口備案。
擴展資料
凡是國家宣布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,不管任何單位或個人,也不分任何貿易方式(對外加工裝配方式,按有關規定辦理),出口前均須申領出口許可證;
非外貿經營單位或個人運往國外的貨物,不論該商品是否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,價值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,一律須申領出口許可證;屬於個人隨身攜帶出境或郵寄出境的商品,除符合海關規定自用、合理數量範圍外,也都應申領出口許可證。